王某向李某借了2000元,并写了借条,但借条上未写明还款期限,李某和王某就还款期限发生了纠纷。李某什么时候可以要求王某还款呢?
我国《合同法》第206条规定,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。
我国《合同法》第61条规定,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就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据此,李某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返还借款,但应当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。上一篇:借条的复印件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?下一篇:返回列表温馨提醒:以上生活常识来自投稿,内容仅供参考,并不代表本站的观点。